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03-16 10:47:48 点击次数: 0
工作职能
负责全区水文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编制水文系统人才规划,组织编制总局机关和各水文勘测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负责各勘测局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承办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对各勘测局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
负责总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负责总局机关公务员的考录和10个勘测局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以及军队干部转业和退伍士兵的安置工作。
组织拟订水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组织各勘测局专业技术职务初评工作。
负责总局机关和各勘测局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改革工作。
负责总局机关和各勘测局工资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负责总局机关和各勘测局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负责水文干部人事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水文系统奖惩工作。
负责编制水文教育培训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本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
负责总局机关工作人员人事档案和各勘测局干部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